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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赴中国港澳交流办证手续流程

时间:2013-05-16  点击:241

 

一、如第一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需带材料有:

1.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建议至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当场复印)

2.    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建议至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当场拍照,现证照照片均要求有条形码)

3.    一张填写完整、贴有有效证件照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申请表格下载http://www.hzcrj.gov.cn/ )。

4.    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请申领赴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的签注。一般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签注14个工作日内办结,因此请尽量提前去办理,留足时间余量,以免因不能及时拿到通行证而耽误行程。

二、对已持有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需提交:

1.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查验,3. 2寸彩色证件照1张。

办证时间约为3-7个工作日特别注意当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四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签注过期则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换领手续。

备注:

1.如果户口所在地为已开通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个人旅游签注的城市(浙江为杭州,宁波,台州)请办理G签注,即个人旅游签注。

2.如户口所在地未开通赴港澳地区个人旅游签注,则必须办理L签注,既团队旅游签注,并至少在团队出发前四个工作日将通行证交由学校指定的旅行社办理通关所需手续。

3.办理签注时,请选择一年1进入,不可以选择3个月1次或者2次,因为这可能因为无法及时安排团组出访而浪费签注。

4.下沙、东岳和下沙东校区的学生集体户口属地为下沙白杨派出所(地址:传媒学院生活区旁,电话:86912110);文一校区的学生集体户口属地为西溪派出所地址:文二新村旁,下宁巷8-1号,电话:88083221)。

5. 通行证办理地址:杭州户口请到杭州市公安局办理(地址:华光路35号,吴山广场附近,电话:87280185)。如果是下沙的集体户口,可以就近到下沙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地址:下沙金沙大道600号市民中心二楼,电话:8728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