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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8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

时间:2018-05-31  点击:612

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8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选派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到国外进修和开展合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1.2014年后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2.已具有6个月(含)以上出国研修经历。

3.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120分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或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1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二、选派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学校汇总推荐,并上报省外国专家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综合评议,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三、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可根据进修需要自行联系接受单位,进修学科和项目应是拟去进修国的强项,并具有针对性强的研究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国外合作者。出国进修期限为3至6个月。

四、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标准(财教〔2010〕286号)进行资助。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一式2份,需A4纸打印,样表见附件1);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人员在省151出国项目结果公布之前不得申报其他出国研修项目。已入选2017年校级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如入选省151出国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校级出国研修项目资格。

3.各学院请于4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室,电子版发送至szgl@hdu.edu.cn

 注: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于4月18日前交学院329室,电子版发至jjxy@hdu.edu.cn.

附件: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